聯系電話:020-34392366
傳真號碼:020-84051161
總部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曉路寶成街10號A棟1801
電子郵箱:gzbuffet@163.com
郵政編碼:510288
業務聯系:王經理15360588980 孔經理15360890100
大唐廣東英德白沙30.1MW農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告
發布時間:2022-05-23 發布者:gzbuffet 【字體:大 中 小】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大唐廣東英德白沙30.1MW農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
2、建設單位:大唐太陽能產業(英德)有限公司
3、項目概要:
本項目選址位于廣東省清遠市英德市九龍鎮楓木村區域,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 24°7’30.74”N,112°59’2.72”E。項目場址旁有S348省道和G78汕昆高速和X366、X408縣道通過,通村公路貫穿場址區。本工程規劃裝機容量為30.184MWac/40.36032MWp,占地約650畝,擬建場址區主要場地為非基本農田。項目場址交通條件較好,同時該地區輻射量較高,適合發展太陽能發電項目。本項目充分利用當地的太陽資源和土地資源,實現陽光資源的有效利用,是綠色環保型項目。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光伏電站范圍內的設備裝置,包括:光伏電池組件、組件支架、支架驅動及控制系統、支架基礎、逆變器、升壓變電設備及基礎、集電線路、升壓站設備及基礎及場內道路等。
(1)光伏系統總體方案設計及發電量計算
本項目裝機容量30.184MWac/40.36032MWp,建成后并入廣東電網。項目采用單塊容量為520Wp的單晶雙面大功率光伏組件。考慮光伏電池年衰減損耗后,電站建成后第一年光伏電站年上網電量4532.75萬kWh,年等效滿負荷運行小時數約為1122.8h,在運行期二十年內的光伏電站年平均上網電量4344.11萬kWh,年等效滿負荷運行小時數約為1076.1h,在運行期二十五年內的光伏電站年平均上網電量4269.22萬kWh,年等效滿負荷運行小時數約為1064.2h。
(2)節能降耗
本光伏電站工程的建設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是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體現。項目建成后,每年可為電網提供清潔電能43441.1MWh。按照火電煤耗每度電耗標準煤306.4g,投運后每年可節約標準煤約13535.599t,每年可減少CO2排放量約37019.93t、SO2排放量約8.26t、氮氧化物排放量約8.61t。此外,每年還可減少大量的灰渣及煙塵排放,節約用水,并減少相應的廢水排放,節能減排效益顯著。
(3)建設工期
本工程建設總工期為6個月。
(4)預投資估算總額
本期工程建設靜態投資15642.81萬元,工程建設動態投資15769.54萬元,建設期利息126.73萬元。單位千瓦的靜態投資3875.79元/kWp,單位千瓦的動態投資3907.19元/kWp。(含分攤及送出線路)。其中設備及安裝工程10607.89萬元,建筑工程1286.03萬元,其他工程費2486.29萬元。資本金按工程總投資的30%計,剩余資金采用銀行貸款。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的相關要求,由于本項目影響較為廣泛,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為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使工程建設盡可能趨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確保公眾的利益,如果您有任何意見及建議,可通過電話、郵件、傳真等多種渠道進行反饋,我們十分重視您的意見與建議。
二、項目實施單位名稱和通訊地址
項目單位:大唐太陽能產業(英德)有限公司
三、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咨詢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東曉南路1512號二樓
聯系人/電話:孔經理/020-34392366 郵箱:gzbuffet@126.com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對項目風險調查、風險識別的過程和方式方法進行評估;
2、對項目建設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
3、對可能導致社會穩定風險的因素進行評估;
4、對本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評級,提出改進措施或項目實施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項
(1)本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2)項目用地對公民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3)本項目可能產生的安全因素與自身利益的影響;
(4)本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因素與自身利益的影響;
(5)對本項目的態度;
(6)公眾關心的其他相關問題。
2、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上述項目單位和咨詢機構提出自己的意見。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
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