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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粵電茂名博賀電廠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發電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公 眾 參 與 公 告
發布時間:2019-06-10 發布者:gzbuffet 【字體:大 中 小】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廣東粵電茂名博賀電廠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發電工程
2、建設單位:廣東粵電博賀煤電有限公司
3、項目概況
廣東電力發展股份公司現由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已于2010年3月在茂名市設立全資子公司—廣東粵電博賀煤電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1.5億元,以統籌進行博賀煤炭碼頭工程和博賀電廠工程投資、建設、經營。
為擴大利用進口煤炭資源,進一步提高廣東省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廣東粵電博賀煤電有限公司擬配合茂名港博賀新港區及臨港工業區的開發建設,依托在建博賀新港區粵電煤炭碼頭工程所形成的廠址條件,在充分發揮其煤炭配送和儲備的保障能力的基礎上,規劃建設廣東粵電茂名博賀電廠,以期在更大范圍內實現資源的最優化配置,達到“煤電聯營”和“互保”目標。
本工程廠址位于廣東省茂名市茂名港博賀新港區(北山嶺港區)內。茂名市有關部門委托交通部規劃研究院編制出版的《茂名港總體規劃》,以東閣嶺廠址作為電廠的建設廠址。該廠址大部分用地已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且主要為圍墾灘涂造地,所占陸地主要為廢棄鹽田和林地,不占用耕地及農田保護區。項目用地無壓礦、無文物保護問題。場地地質條件穩定,無不良地質現象。電廠及煤炭碼頭總用地面積約141.2hm2,本期2×1000MW機組全廠(含廠區、明渠、灰場、廠外道路、施工區等)總用地面積為74.7hm2(其中用海面積為21.8hm2),其中廠區用地面積約20.3hm2(其中用海面積為1.4hm2)。廠區范圍內不涉及拆遷量。
本工程采用“上大壓小”方式建設一期1、2號機組(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一期工程規劃容量4×1000MW機組,并留有擴建條件。電廠規劃最終規模8臺1000MW發電機組。
本工程動態投資636335萬元,靜態投資598832萬元。
根據國家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文件要求,現將該項目概況和相關單位聯系方式進行公告,以積極征求各方對該項目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項目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東粵電博賀煤電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茂名市站前六路198號大院裕景春天2號樓一、二、三層
聯系人:王賢 聯系電話::0668-5215288 郵箱:gdwangxian@163.com
三、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咨詢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曉路寶成街10號A座1801室
聯系人:王東升 電話:15360588980
傳真:020-84051161 郵箱:gzbuffet@126.com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識別項目現存和潛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
2、對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
3、對可能導致社會穩定風險的敏感點、敏感因素、群體進行補充調查、識別和估計評估。
4、對本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進行判定,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及項目實施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項
(1)本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2)項目用地對公民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3)本項目可能產生的安全因素與自身利益的影響;
(4)本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因素與自身利益的影響;
(5)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
(6)公眾關心的其他相關問題。
2、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上述項目單位和咨詢機構提出自己的意見。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