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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推薦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第五批)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8-16 發布者:巴菲特市場部 【字體:大 中 小】
關于組織推薦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第五批)的通知
粵經信節能函〔2011〕2405號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促進局,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省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利用社會化、市場化機制推動全省節能工作,我委決定開展省節能服務單位(第五批)組織推薦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公告,并對省節能服務單位實行動態備案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在廣東省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20萬元,以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或技術機構;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
(三)有6名及以上電力、熱能等能源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專職人員,并且從事節能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中至少3名參加省的節能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四)近三年開展能源審計、節能規劃、節能量審核、節能評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等節能相關工作業績總量不低于8個;
(五)配備熱能平衡分析、電能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等相關設備;
(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
(七)近三年無觸犯法律、違規行為等不良記錄。
二、推薦材料
(一)節能服務單位申請報告;
格式及內容:1.報告封面(××單位申請廣東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材料);2.目錄;3.報告主體內容:第一部分為單位簡介,第二部分為主要工程技術人員簡介,第三部分為主要節能技術及設備簡介,第四部分典型案例介紹;
(二)節能服務單位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三)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四)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匯總表和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3);
(五)專職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及勞動關系的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專職技術人員參加省節能培訓合格的證明文件;
(七)主要節能技術設備情況表(見附件4)及證明文件;
(八)近兩年單位財務報表(包括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九)近三年節能服務項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節能服務相關工作業績及用戶反饋意見證明文件;
(十)辦公場地、工作設施的證明文件;
(十一)近三年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的聲明;
(十二)對申請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文件。
申報材料請整理裝訂成冊(紙張規格為A4尺寸),一式2份,連同電子版本(要求刻錄成光盤)一并報送。
三、推薦及公告程序
(一)自我推薦。申請公告的單位可根據自愿原則向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直單位可直接向省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地市和省主管部門推薦。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主管部門對省直單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審核及公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形成省節能服務單位初步名單在門戶網站上公示。
(四)公告。自發布公示之日起5日內無異議的,確定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名單后向社會公告。
請各市及省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單位于9月20日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節能和循環經濟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省節能服務單位基本情況表
2.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匯總表
3.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
4.主要節能技術設備情況表
5.節能服務項目情況表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聯系人:宋總濤、張娜,電話:020-83133359、83133482,
傳真:020-83133335,E-mail: szt522@163.com)
來源:節能和循環經濟處
相關附件:
粵經信節能函〔2011〕2405號附件(1-5)
粵經信節能函〔2011〕2405號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促進局,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省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利用社會化、市場化機制推動全省節能工作,我委決定開展省節能服務單位(第五批)組織推薦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公告,并對省節能服務單位實行動態備案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在廣東省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20萬元,以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或技術機構;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
(三)有6名及以上電力、熱能等能源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專職人員,并且從事節能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中至少3名參加省的節能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四)近三年開展能源審計、節能規劃、節能量審核、節能評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等節能相關工作業績總量不低于8個;
(五)配備熱能平衡分析、電能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等相關設備;
(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
(七)近三年無觸犯法律、違規行為等不良記錄。
二、推薦材料
(一)節能服務單位申請報告;
格式及內容:1.報告封面(××單位申請廣東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材料);2.目錄;3.報告主體內容:第一部分為單位簡介,第二部分為主要工程技術人員簡介,第三部分為主要節能技術及設備簡介,第四部分典型案例介紹;
(二)節能服務單位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三)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四)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匯總表和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3);
(五)專職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及勞動關系的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專職技術人員參加省節能培訓合格的證明文件;
(七)主要節能技術設備情況表(見附件4)及證明文件;
(八)近兩年單位財務報表(包括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九)近三年節能服務項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節能服務相關工作業績及用戶反饋意見證明文件;
(十)辦公場地、工作設施的證明文件;
(十一)近三年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的聲明;
(十二)對申請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文件。
申報材料請整理裝訂成冊(紙張規格為A4尺寸),一式2份,連同電子版本(要求刻錄成光盤)一并報送。
三、推薦及公告程序
(一)自我推薦。申請公告的單位可根據自愿原則向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直單位可直接向省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地市和省主管部門推薦。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主管部門對省直單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審核及公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形成省節能服務單位初步名單在門戶網站上公示。
(四)公告。自發布公示之日起5日內無異議的,確定省節能技術服務單位名單后向社會公告。
請各市及省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單位于9月20日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節能和循環經濟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省節能服務單位基本情況表
2.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匯總表
3.主要節能專職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
4.主要節能技術設備情況表
5.節能服務項目情況表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聯系人:宋總濤、張娜,電話:020-83133359、83133482,
傳真:020-83133335,E-mail: szt522@163.com)
來源:節能和循環經濟處
相關附件:
粵經信節能函〔2011〕2405號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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